美國參議院最近提出了一項立法,為安全和永久處置全國各場址的乏燃料庫存開辟了一條途徑。2019年《核廢物管理法》(S.1234)將設立獨立機構(gòu)“核廢物管理局”,代替能源部管理美國的核廢物計劃。核廢物管理局局長將由總統(tǒng)選定,并由參議院確認。
核廢物管理局將建造一個試驗性貯存設施,用于貯存退役核電站的乏燃料和緊急從運行核電站運出的乏燃料。此外,該法案還指示核廢物管理局為電力公司的非優(yōu)先乏燃料或能源部臨時的國防廢物建造綜合貯存設施。該法案還授權(quán)核廢物管理局局長立即開始為優(yōu)先級廢物設置試點貯存設施選址,并且不對貯存的廢物設置數(shù)量限制。
該立法還將在美國財政部設立一項新的營運基金,從電力公司收取的費用將存入該基金。該法案還授權(quán)能源部長重新審議將國防廢物與商業(yè)乏燃料混合的決定。